立豐創立于1995年,是一家經湖北省司法廳批準成立的綜合性合伙制律師事務所
湖北立豐律師事務所作為武昌區政府常年法律顧問,指派高級合伙人吳畏、汪后新、劉勛等組成核心律師團隊成員,為區婦聯派駐值班律師是重要法律服務內容之一。8月10日,我所婦聯值班律師李九一從武昌區婦聯張主席的手中接到由武昌區居民趙阿姨送過來的錦旗。以感謝區婦聯以及律師為其申請到人身安全保護令,該人身安全保護令是武昌區法院成功受理的首例。

7月13日上午,焦某的父母焦爹爹和趙媽媽向武昌區婦聯求助,控訴其長期遭受其子焦某的家庭暴力,焦某因家庭瑣事,對趙媽媽進行毆打、辱罵、威脅,趙媽媽頭部、頸部、腿部大面積淤青腫脹、多處軟組織損傷,并向區婦聯提供了相關證據,當班值班律師李九一對兩位老人進行接待并提供法律咨詢,建議婦聯立即采取緊急性保護措施,將其送到庇護站進行庇護。經核心律師團隊對該案綜合分析論證,區婦聯征詢了律師意見,后經婦聯研究,決定為兩位老人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隨后,李九一律師為其草擬申請書、整理證據材料。在區婦聯的協調下,兩位老人在取證過程中,得到了公安、民政、街道辦的理解和支持,幾天的時間里,報警記錄、被打照片、救助證明等證據材料就收集完成。
7月30日,李九一律師與區婦聯工作人員將申請材料遞交到武昌區法院中華路法庭,該庭金庭長親自受理此案,法院經過調查,核實情況后,在24小時內裁定下發人身安全保護令,禁止焦某對其父母進行家庭暴力,禁止焦某騷擾,跟蹤、接觸其父母,焦某如有違反禁令,法院可以對其進行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月31日,為了順利向焦某送達人身安全保護令,積玉橋派出所特派出兩名警官協助法院進行送達。根據《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武昌區法院同時將人身安全保護令送達給公安機關和居民委員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