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豐創立于1995年,是一家經湖北省司法廳批準成立的綜合性合伙制律師事務所
2018年7月31日上午,武漢市市委組織部副部長董丹紅在市司法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市律師行業黨委書記聶德宗的陪同下,蒞臨湖北立豐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立豐所”),就律所黨建工作進行考察調研。市委兩新工委專職副書記張健,組織部一處副處長呂紅玲,市委組織部三處副處長王翌,市司法局律師工作管理處副處長樊靜參加了調研。

調研會議開始前,董丹紅副部長一行在立豐所黨支部書記、高級合伙人張用江的陪同下,參觀了立豐所新寫字樓的辦公環境,考察了立豐所黨建宣傳陣地及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工作成果,并現場召開了黨建工作座談會。

會上、立豐所黨支部書記張用江首先介紹了立豐所的基本情況與管理模式,并重點說明立豐所實行黨支部班子成員和管委會、監事會成員雙向進入、交叉任職的制度,參加此次調研會議的立豐所黨支部副書記、高級合伙人汪后新同時兼任監事會監事,立豐所黨支部委員、高級合伙人占傳德同時兼任律所管委會副主任,立豐所黨支部委員鐘莉也是高級合伙人。

張用江書記結合自己多年從事律所管理與黨支部書記的工作經驗,就律師行業的黨建問題有所思考并提出如下建議。

第一、律師行業的黨建核心在于基層、在于各個律所的支部建設,必須要重點抓好律所黨組織的建設。
第二、律所的支部建設,核心在于健全組織,首先、黨支部成員要能夠參與律所管理與決策,如立豐所共21名高級合伙人中12名中共黨員,并有4人在支部任職;其次、支部成員必須交叉擔任律所管理機構職務,從人員結構上保證黨支部深入到律所的管理層;最后、要保證黨支部在律所的管理與決策上有著獨立的地位,如立豐所黨支部書記有權單獨提起召開權益(高級)合伙人會議,同時立豐所今年3月制定的《關于加強黨建促進律所發展的決定》,規定了律所作出重大決策、制定中長期計劃時,必須事先征求黨支部意見等。
第三、黨支部必須配備一名專職或兼職的黨務工作者,立豐所目前已有一名兼職行政黨務工作人員。
第四、要堅決保障黨支部的活動經費,立豐所已經將黨建經費納入律所年度預算中,并對黨建經費予以單獨列支。
張用江書記還匯報了立豐所開展“赴延安重溫入黨誓詞”主題黨日活動的基本情況與精神內涵,介紹立豐所每年都會開展類似的紅色教育活動,并始終在思考如何讓黨建活動更富有活力、吸引力而不僅僅流于形式。

市委組織部兩新工委專職副書記張健就律所黨建工作提出要求,律所支部作為基層黨組織需要建立專門的黨費賬目,根據有關規定、律所基層黨組織上交的黨費,行業黨委會全額返回律所。為了確保黨費切實使用于黨委、黨建活動,必須要有所記錄。
張健副書記接下來就如何增強黨對年輕律師的吸引力、如何吸引年輕律師入黨的問題提出幾點看法:采取雙向培養模式,即思想政治培養與業務能力培養。
市委組織部一處處長呂紅玲提出,建議律所黨支部可以定期召開支部主題黨日活動。立豐所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組織生活會,并且在有重大會議召開或特殊日期(如憲法日),會組織開展政治學習活動,日后支部也可以定期開展支部主題黨日活動。
市委組織部副部長董丹紅表示,律所黨建要增強對年輕律師的吸引力,還是應當將政治引領擺在首位。建議支部成員多與年輕律師談話談心,從思想上引導,只有多了解年輕人的想法,才能夠更好發展年輕律師入黨。在談話談心之后,要有意識去培養年輕律師,例如為年輕黨員律師提供更多的學習機會,并給予一定補貼。
董丹紅副部長認為黨建活動要吸引年輕人需要采用創新的方式,拓展思路,例如利用互聯網直播平臺如斗魚直播黨課。
市司法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市律師行業黨委書記聶德宗就行業黨委的黨建工作談了幾點體會。聶德宗副局長認為律師行業黨建工作的重點在律所,大所的品牌引導力與感召力是最具有說服力的。有影響力的品牌所在推動行業發展方面也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并且更加專業化,在人才培養與律所管理方面也更具優勢。因此在律師行業黨委黨建工作中,要著重發揮品牌大所的優勢來推動整個行業的黨建工作發展。
聶德宗副局長就如何吸引年輕律師入黨提出了一些建議,考慮將采取一些舉措切實增加黨員律師參政議政、參與社會活動的機會,對于吸引年輕律師入黨也將有著明顯的作用。
市委組織部副部長董丹紅在調研會議最后提出三個期待:
第一、期待立豐所在黨建發展方面在現有基礎上更進一步,邁上新的臺階;繼續思考如何吸引年輕律師入黨,要從思想上起到引領作用;黨建活動要在規范化的基礎上進行創新,加強黨支部對年輕律師的凝聚力,讓年輕律師在入黨前、入黨后都一如既往。
第二、期待我市律師行業黨委日后能夠有更多“干貨”,將更多可借鑒的特色推向全國。
第三、期待律師黨建工作能夠實現推動社會進步的根本目的、服務社會、保障民生、增強人民幸福感,加強律師黨建意義重大。

撰稿&編輯:宋雪瑜
照片:明 婧
審核:汪后新、張用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