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豐創立于1995年,是一家經湖北省司法廳批準成立的綜合性合伙制律師事務所
2021年6月18日9:30-11:30,湖北立豐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立豐所”)監事會在律所18樓1號會議廳召開了2021年度半年工作會議。會議由權益合伙人、監事會主席汪后新主持,權益合伙人、副主席邵華、陶雙堂,監事陶珂凡(權益合伙人)、韓紅梅(事業合伙人)、李江濤(專職律師)全部出席會議。本次會議旨在總結上半年工作成果和安排部署下半年工作。

會議首先由汪后新主席對2021年度上半年監事會的工作情況作全面的小結,確定了監事會在對律所規范管理、開展行政人員測評、參加律師行業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監督并落實有關問題的改進措施、重視并參與律所的招聘考評等方面,監事會都進行了有效履職,但也存在一些問題。
在隨后的討論中,各位監事就會議議題展開積極發言,獻計獻策。最后經過表決通過了三項決議:
第一,建議管委會暫停實施其提交的《公共案源制度》,待修改完善后再予以實施;
第二,確定事務所2019年-2020年案件抽查與評估責任人為汪后新、陶珂凡,最終抽查結果與評估報告報權益合伙人會議審議;
第三,確定邵華律師根據《事業發展公共基金管理與使用辦法》討論情況,進一步修改和完善,并將修改稿提交權益合伙人會議審議。
會議最后,汪后新主席對監事會下半年的工作提出了新的希望和要求:
1、 監事成員要明確各自職責,提高站位;
2、 監事會成員要主動有為,樹立監事會整體形象;
3、監事會成員要講究方法,到位而不越位。
機遇承載使命,挑戰考驗擔當。本次會議既是一次總結部署會議,又是一次開啟新篇章的動員會議。監事會將在不斷加強自身建設的同時,逐步構建完善工作機制,以監督促改革、以監督促管理,通過監督促進律所持續、和諧、健康發展。
撰稿:熊敏
攝影:呂彥
編輯:熊敏
審核:汪后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