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豐創立于1995年,是一家經湖北省司法廳批準成立的綜合性合伙制律師事務所
2022年4月15日14:30-18:00,湖北立豐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立豐所”)在18樓1號會議廳成功舉辦刑事辯護研究中心(以下簡稱“刑辯研究中心”)“重啟”大會暨“刑事法律文書寫作”主題沙龍。本次活動由立豐所刑事法律專業委員會主辦、立豐所青年律師工作委員會協辦。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遵照上級部門的規定與要求,本次會議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舉行。立豐所權益合伙人、事業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專職律師、兼職律師、實習律師等三十余名律師參與了現場會議,除上述人員以外的各類律師參與了線上會議。
本次活動分為兩個環節。第一環節為刑辯研究中心“重啟”大會,第二環節為“刑事法律文書寫作”主題沙龍。
01、刑事辯護研究中心“重啟”大會

立豐所權益合伙人、刑事法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汪群律師主持了第一環節的沙龍活動。
第一單元 宣布刑辯研究中心正式“重啟”

立豐所權益合伙人、管委會副主任、立豐所研究院院長占傳德律師介紹了舉辦此次“重啟”大會的背景與要求,并對刑辯研究中心的工作提出了“三個要求”、“三點希望”。
占院長提到,刑辯研究中心的重啟,標志著立豐所的刑事業務專業機構更加完善,刑事專業委員會和刑辯研究中心成為了立豐所在刑事業務管理方面和研究方面可以并駕齊驅、相得益彰的兩翼,對于增強立豐所的核心競爭力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第二單元 刑辯研究中心主任致辭

立豐所權益合伙人、管委會副主任、刑事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刑辯研究中心主任陳亮律師致辭,隨后說明了成立刑辯研究中心的必要性與可行性、刑辯研究中心的運作機制等問題。
第三單元 宣布刑辯研究中心章程

立豐所事業合伙人、刑事法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聶義明律師宣布刑辯研究中心章程,隨后刑辯研究中心全體成員對該章程一致舉手表決通過。
第四單元 宣布刑辯研究中心組織機構人員名單

立豐所事業合伙人、刑事法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程客彬律師宣布研究中心組織機構人員名單,即:陳亮律師為刑辯研究中心主任,汪群律師、聶義明律師以及程客彬律師為刑辯研究中心副主任。程客彬律師同時兼任秘書長,戚萌律師、李誠律師為副秘書長。
刑辯研究中心聘請了多名國內知名法學院校的專家教授擔任專業顧問,并將根據疫情防控情況,于合適時間舉行專門的聘任儀式。
第五單元 嘉賓、顧問講話

湖北省律師協會副會長、立豐所權益合伙人、戰略發展咨詢委員會委員張用江律師對刑辯研究中心的工作提出五點希望:定期舉辦高端刑事法律專業理論與實務相結合的講座、系統開展刑事辯護技能的培訓與研討、開展典型疑難案件的討論會、頒行立豐所刑事案件的操作指引、研究中心與立豐所其他部門繼續聯合舉辦好立豐所的青年律師辯論賽。最后,他指出,希望研究中心站在新的起點上,為鞏固和強化立豐所的刑辯專業品牌的行業領先地位作出新的貢獻。

立豐所首席合伙人、戰略發展咨詢委員會主任、刑辯研究中心總顧問汪少鵬律師致辭。他強調,立豐所全體律師都應充分認識設立刑辯研究中心的重要性。他指出,刑辯研究中心的班子成員要有榮譽感、責任感、使命感,謀劃好刑辯研究中心的工作,引領成員開展豐富而務實的活動。他強調,刑辯研究中心開展活動代表了律所的專業品牌和整體形象,要高起點、高標準、高要求、出成果、創品牌。不僅如此,刑辯研究中心率先成立,要樹立全局觀念,擔負起創新與試點的責任,爭取為后期成立的律所各研究中心推廣刑辯研究中心的成果和經驗起示范作用。
02、“刑事法律文書寫作”主題沙龍
立豐所事業合伙人、刑事法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程客彬律師主持了第二環節的沙龍活動。
第一單元 經驗分享

陳亮主任以“理清思路”、“表達觀點”、“說服讀者”、“體現專業”作為關鍵詞,詳細論述了法律文書寫作的目的和重要性。他根據實務經驗,總結了“六條規則”,分別從內容、觀點、論證、邏輯、條理、簡潔性等角度,闡述了寫好法律文書的方法。陳亮主任最后指出,律師需要長期的訓練才能提高文書寫作水平。

汪群副主任從另外一個角度來分享刑事法律文書的寫作經驗。他對比刑事法律文書和民事法律文書的不同,根據刑事程序的流程來分別講解不同階段法律文書的寫作,主要講解了刑事自訴狀、辯護詞、上訴狀、程序性申請書等文書的形式和內容。

聶義明副主任總結了撰寫好辯護詞的核心問題、基礎工作、具體要求、注意事項等四個方面問題。他從實務經驗出發,從刑辯律師的專業基礎談到熟讀案卷、檢索,再談到與法官、家屬的溝通,深刻講述了寫好辯護詞的方法與技巧。
第二單元 交流學習
在第二單元,劉澤博律師、李伯然律師、戚萌律師、鄔雪梅律師分別分享了自己文書寫作的經驗。

劉澤博律師反思了自己法律文書寫作工作上的不足,并根據自己的實務經驗,簡要分享了法律文書寫作“四性”的感悟。

鄔雪梅律師分享法律文書寫作經驗,強調了文書格式規范的重要性,在文書中插入圖表有助于辦案法官更好接受辯護詞中的觀點,并展示了自己制作的圖表。

李伯然律師根據其近10年的檢察官經驗,從雙重視角詳細闡述了檢察官和律師,這兩種角色對法律文書的不同要求和標準。

戚萌律師從青年律師應多寫、勤寫不同類型文書的意義、“用心寫”的“五種狀態”等角度,分享了如何提升文書寫作功底的經驗。
第三單元 嘉賓點評

張用江律師在傾聽了各位律師分享的法律文書寫作經驗后,也分享了自己辯護詞寫作的經驗。他以“三綱領、八條目”為題,詳細講述了辯護詞寫作的要點、重點和難點。“三綱領”包括,在目的上要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在寫作時要依據事實和法律,在手段上要有效說服法官。在“三綱領”的基礎上,辯護詞的寫作還要做到“八條目”,即寫辯護詞時先要熟悉案情、精研法律,然后確定辯護方案,要達到辯點明確、緊扣事實、邏輯清晰、化繁為簡的效果,最后呈現的辯護詞應是規范專業的辯護詞。

立豐所權益合伙人、戰略發展咨詢委員會委員劉文武律師首先對刑辯研究中心的重啟表示了祝賀,并對各位律師分享的刑事法律文書寫作經驗予以肯定。他認為,辯護詞的專業程度,是評判或認知一名刑辯律師專業素養和執業技能最主要的標準之一。辯護詞一方面是將辯護的思路和意見傳遞給法官、檢察官最有效的途徑,另一方面,也能夠將律師專業負責的態度反饋給委托人及家屬。同時,他提到,寫好辯護詞需要律師對案情把握透徹、對法律理解全面,辯護詞寫作時需要把事實和法律有機結合起來。
第四單元 顧問總結

汪少鵬律師對本次沙龍的意義和主要成果進行了總結,并從實務經驗出發,分析了一篇優秀辯護詞在結構、觀點、證據、論證、統籌、結論、規范等七個方面應達到的要求。從結構上說,辯護詞的寫作要主線明確、圍繞焦點,層次分明、條理清晰以及思路順暢、合乎邏輯;從觀點上說,觀點要明確,要針對具體的事實和證據;從論證上說,要聚焦于證據解析、法律解讀、刑事政策、常情常理和司法判例;從規范性上說,辯護詞的文字要反復校對,標點符號要使用規范,布局美觀合理,同時還要制作封面和目錄,便于法官查看。
最后,程客彬副主任感謝所有參會的嘉賓與律師,并宣布本次刑辯研究中心“重啟”大會暨“刑事法律文書寫作”主題沙龍圓滿結束。
撰稿:翟金銘
攝影:王晶
直播支持:呂彥
編輯:熊敏
審核:陳亮



